按照《江苏省监狱系统计分考核罪犯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考核包括以下内容:服从法院判决,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遵守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服从管理,如实向监狱人民警察汇报改造情况;爱护公共财物,讲究卫生,讲究文明礼貌;参加思想、文化、技术、学习,考核成绩合格;参加文体活动,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其他接受教育改造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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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江苏省监狱系统计分考核罪犯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考核包括以下内容:服从法院判决,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遵守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服从管理,如实向监狱人民警察汇报改造情况;爱护公共财物,讲究卫生,讲究文明礼貌;参加思想、文化、技术、学习,考核成绩合格;参加文体活动,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其他接受教育改造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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