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罪犯还有机会学习吗?有没有可能继续接受教育?

《监狱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未成年服刑人员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对未成年服刑人员,我们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在省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成立了句容市暨南学校,落实对仍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服刑人员开展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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