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见方式
分隔透明装置电话会见、远程视频会见和面对面会见。隔透明装置电话会见是指来监狱会见中心隔透明装置电话会见,远程视频会见指到司法局(所)视频会见,面对面会见当前仅限于监狱帮教活动时进行。
二、会见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司法部《罪犯会见通信规定》及《补充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法定监护人(本规定所称亲属是指因婚姻、血缘、法律拟制与罪犯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暂停会见:
(一)罪犯被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期间。
(二)罪犯被禁闭期间。
(三)其他影响监狱安全或者有碍罪犯改造的情形。
三、会见次数
会见一般每月一次,与远程视频会见合并计算,使用1次远程视频须抵消狱内会见1次,不得两种方式同月预约,不得在不同司法局(所)重复预约,每次会见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分钟,每次会见人数一般不超过三人。根据司法部《监狱罪犯分级处遇规定》,普管级罪犯每次会见时间可以延长15分钟(仅适用于来监狱隔透明装置电话会见),未成年罪犯会见的次数和时间,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四、会见手续的办理
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的(含远程视频会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能证明本人身份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证明到会见中心窗口或办理会见证等手续(每名罪犯仅限办理一个会见证),再次会见时必须持会见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在会见中心窗口或居住地司法所、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
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由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外事机关、军队人事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机关及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已明确罪犯与亲属关系的,可以视为关系证明。证明夫妻关系的,必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五、会见日安排
星期一:一监区 星期二:二监区
星期三:三监区 星期四:四监区
遇法定节假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的放假安排,监狱将另行通知。
公安、检察院、法院、纪监委等单位开庭、提审,律师会见的时间为周一至周四。
请严格按照各监区会见日安排预约会见,非本监区会见日不准会见。首次会见及外省籍罪犯家属会见不受监区会见日限制。
六、会见中心窗口登记时间
夏季 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冬季 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七、中卫监狱地址及通讯名称
罪犯可与家属通信,信件需经警察检查,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家属通信可以寄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新堡镇刘营村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新堡镇刘营村6028信箱X分箱(例如:一监区就是一分箱,二监区就是二分箱……)XXX(罪犯姓名)收
邮政编码:755100
八、会见中心工作日预约(咨询)电话
0955-3953691
九、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司法部《罪犯会见通信规定》及《补充规定》、《宁夏监狱系统罪犯远程视频会见管理办法(试行)》,会见人应当遵守监狱会见管理规定,违反规定的不得进行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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